本网讯 (记者 杨碧 编辑 陈聪) 近日,记者从县法制办了解到,该办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工作,一季度,共受理22个行政复议案件,经行政调解,其中9个案件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成效初显。
日前,县法制办受理了一起因申请人不服交警部门处罚决定而提起的复议案件。在案件办理中,工作人员发现申请人对违法行为并无异议,但对一些问题仍存有疑惑,且双方沟通不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该工作人员主动与申请人面对面交流,通过耐心细致地交谈,最终解开了申请人内心的疑惑。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联系交警部门主动与申请人作进一步沟通,最终案件得到妥善化解,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案件纠纷解决机制主要通过书面审查为主,并不能彻底实现定纷止争的目的。”县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案件往往只是因为申请人与行政机关之间沟通不足,或是“堵着一口气”而发生的。县法制办积极探索改变书面审理为主的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将行政调解理念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全过程,按照“应调尽调”的原则,积极组织行政调解,有效把行政争议妥善化解。
此外,县政府21个部门设置了法制科室(包括负责行政调解工作),工作人员合计64人。全县16个乡镇均设立法制办和行政调解工作联络员,其中超半数以上的乡镇由党委副书记或常务副乡镇长分管。通过充分挖掘和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方式方法,整合利用行政调解各种资源与优势,使争议妥善化解,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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