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杨碧 编辑 陈聪) 近日,县纪委、县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涉企执法检查“双备案”制度,重拳整治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突出问题,给企业吃下“定心丸”。
据了解,“双备案”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单位在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前,必须填写备案表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并报县法制办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或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登记备案后,由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或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上报县纪委、县监委。备案内容包括执法检查的时间、对象、内容、依据以及实施检查的执法机构等。
“实施该项制度就是要给涉企执法部门戴上‘紧箍咒’,规范涉企执法,杜绝个别以执法检查之名行‘吃拿卡要’之实的行为,为企业的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环境。接下来,将对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涉企执法检查行为,一律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问责;情节严重的,一律实施‘一案双查’、公开曝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说,行政执法机关在进行涉企执法检查前,要将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依据报县纪委、县法制办备案,原则上要求坚持凡查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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