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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发布禁火令 筑牢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墙”

2018年03月23日 09:27:22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见习记者 杨碧 编辑 陈聪) 近日,县政府发布森林禁火令,规定3月30日至4月8日清明期间,全县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用火。

  据了解,禁火期间,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烧坟草、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严禁在野外野炊、烤火、玩火、放孔明灯;严禁进山狩猎;严禁炼山、烧地坎草、烧灰积肥及其他生产性用火。

  “清明节前后的林区内枯草较多,同时,因上山祭祖等原因,林区活动的人员也多了,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等祭祖方式大大增加了引发森林火灾的概率。”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希望,各地能不折不扣地执行禁火令,广大市民文明祭祀,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据了解,禁火期间,县林业公安等有关执法部门将主动出击,安排足够力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县各乡镇也将组织专门力量,在重点地段、路口、山头等处加强巡查,严禁一切火具和蜡烛、鞭炮、纸钱等易燃物品带入林区。对违反禁令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网络编辑:张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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