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平阳网  ->  频道中心  ->  快讯 -> 列表

贫困生每学期可享500元生活费资助 申报截止3月20日前

2018年03月16日 15:00:24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 陈佳佳 编辑 金雷雷) 实施学生资助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的重要举措,为了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念上书,念好书”,近日,记者从县教育局获悉,我县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

  据了解,2018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包括五项内容,分别是义务教育段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前教育幼儿保育费资助。

  其中,义务教育段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资助的申报对象为农村(指非县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五保供给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通称五类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县低保边缘的低收入家庭困难学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申报对象为五类生,资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学生每生每学期625元。普通高中学校五类生可以申报免学费和代管费,同时,普通高中学校五类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县低保边缘的低收入家庭困难学生)还可申报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代管费资助标准按物价审批文件收费标准;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申报对象为在籍在校中职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在籍在校高一、高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五类生或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可以申报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按2017年县经常性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实施,民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按每生每学期1600元标准;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学前教育幼儿保育费资助申报对象为五类生和父母残疾特困家庭幼儿,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师生,以上五项学生资助申报由学校统一组织,工作材料申报截止到3月20日前,全国资助网络系统申报时间另行通知,有需要申请资助的学生和家庭请不要错过时间。

网络编辑:张超霞

贫困生每学期可享500元生活费资助 申报截止3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