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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开“滴滴” 外快没赚到人却进班房

2018年02月16日 15:26:21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通讯员 慕煊 编辑 吴赛露) 柯某平日里偶尔开“滴滴”赚点外快,前不久的一个晚上,他接了一单生意,结果却意外发生车祸。事故发生后乘客报了警,交警到现场一查,发现柯某竟是醉驾。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危险驾驶罪案,判处被告人柯某拘役1月25天,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柯某是名厨师,家住昆阳镇,为了多赚点钱,他下载了滴滴出行软件,注册成为顺风车车主。2017年12月26日晚,柯某在家喝了两瓶啤酒,饮酒后他觉得自己状态还行,还能开车前往水头镇,于是在滴滴出行软件上发布了车程,顺便接单生意赚点油钱。

  结果,当晚车辆行驶至104国道鳌江镇钱仓段时,撞上了前方一辆货车,当时货车司机并未察觉到这一情况,径自开走了。可车上的乘客章某却受了伤。“我给你500元,你们先下车。”出了事故柯某害怕自己承责遂想用钱打发章某,但章某发现柯某身上有酒气。喝了酒还敢接顺风车订单?他越想越生气,坚决不同意私了,于是报了警。

  很快,交警赶到现场,经鉴定,柯某案发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5毫克/100毫升,达醉酒程度,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当时开着近光灯,又喝了酒视线不太好,等我发现前面的货车时,只有两三米的距离了,刹车也晚了,我现在很后悔。”归案后,柯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柯某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其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受伤,且未赔偿伤者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但鉴于其犯罪后能自首,亦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网络编辑:周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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