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 林甲港 编辑 郑振国
建议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建议》
提案人:县政协委员、县教育局鳌江学区李娜
办理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着力点之一。近年来,我县上下紧抓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我县城镇建设管理总体水平还不高,环境整治方面依旧短板明显、问题突出,群众殷切期盼更清洁、更有序、更优美、更舒适的城镇生活。
李娜委员在走访中发现,我县既存在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房乱建、线乱拉等“集镇病”,又有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杂物乱摆、衣服乱晒、广告乱贴等“农村病”,还有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城市病”,建成“美丽平阳”任重道远。
对此,李娜委员建议,由县政府牵头,进一步加大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加大城区各种乱象的整治力度,强化环卫、占道经营、道路交通和镇容镇貌等方面的管理,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乡容镇貌,持续增强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消除“集镇病”“农村病”和“城市病”。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办理该建议答复时表示,为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全面改善小城镇环境,我县制订出台了《平阳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其《三年行动计划》《六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大拆大整”“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改善全县小城镇环境。
该局围绕治脏、治乱、治差三大领域,加强规划设计引领,解决小城镇无规划、乱规划、随意建、任意整等突出问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解决小城镇垃圾乱扔、污水乱排、臭水横流等突出问题;开展城镇秩序整治行动,解决小城镇地面各类无序和“空中蜘蛛网”等突出问题;开展乡容镇貌整治行动,解决“赤膊墙”、蓝色屋面、背包式太阳能、沿街封闭式卷闸门等突出问题;开展危旧房治理改造专项行动,解决群众住房安全等问题。
此外,针对城乡危旧房拆建规划、管理等政策制约问题,我县还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危房拆建管理的通知》,开辟城乡危房拆建审批绿色通道,严格规范建房行为,切实引导群众自建安全可靠、住得放心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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