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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严厉打击欠薪行为 去年为2200人追回工资1380万元

2018年02月07日 11:56:26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 林甲港 编辑 陈聪) 日前,某加工作坊老板黄某恶意拖欠工资1.5万元,经县人社局和公安机关介入,主动归还拖欠工资,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黄某系个体工商户,李某于2015年3月起在黄某经营的加工坊工作,2017年3月6日离职。黄某在李某离职后无故拖欠李某三个月工资合计1.5万元,并对李某提出的结清工资的要求置之不理。经县人社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黄某限期7天内结清李某工资后,黄某仍未按《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执行,拒不支付拖欠的工资。

  随后,针对黄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县人社局依法对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月1日,黄某被县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主动支付拖欠的全部工资。尽管黄某最终还清了拖欠的工资,但由于之前的恶意拖欠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罪,公安机关还是对黄某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我县对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2017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投诉案件260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2人入刑,为2200人追回工资金额1380万元,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和法人将被列入市场‘黑名单’。”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强欠薪问题综合治理,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力度,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网络编辑:谢天涯

我县严厉打击欠薪行为 去年为2200人追回工资13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