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陈佳佳 编辑 陈伟)近日,记者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县27家单位被评为2017年度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单位。
据了解,此次评估标准包括各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诚信建设、布局流程和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专间管理、检验运输(适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阳光厨房”、消费者评议、消费者评议、其它、加分项和否决项等14项。
我县此次上榜的27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单位包括餐饮单位9家,其中平阳县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等特大型餐馆4家,温州市三号仓库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等大型餐馆3家,温州市新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等中型餐饮2家;农村餐饮店3家,其中温州钱承恩餐饮有限公司等小型餐饮2家,小微餐饮1家即平阳县黄星杰餐饮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家,即温州绿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旅游景区餐饮店1家,即平阳县卧牛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早餐店1家,即平阳县水头镇叶维夏小吃店;学校食堂12家,其中鳌江中学等中学食堂2家,县实验中学等学校食堂5家,萧江镇小童洲幼儿园等托幼机构食堂2家,昆阳镇蓓蕾幼儿园等幼儿园食堂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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