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平阳网  ->  频道中心  ->  文化文学 -> 列表

《公共图书馆法》实施来看看市民可享受到的文化权益

2018年01月07日 19:38:54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 林子 编辑 陈伟) 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正式实施,市民们可以享受到哪些文化权益?为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记者在县图书馆看到,关于《公共图书馆法》的宣传板在馆前展出,同时还将法律全文发布在图书馆网站、微信等平台,以供读者阅览了解。据了解,为了加强对公共图书馆管理,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尤其是在免费服务类方面,分别制定了四类内容:文献信息查询、节约;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类项目。而在监督方面,《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公共图书馆因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定期公告服务开展情况,听取读者意见,建立投诉渠道,完善反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公共图书馆法》的实施不仅方便了我们对图书馆的管理,也让借阅得的市民享受到更多的服务。比如,以前不少读者都碰到过图书馆周末、节假日不开放的情况。但现在,公共图书馆应当在公休日开放,应当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开放时间,并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告本馆的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借阅规则等,如因故闭馆或更改时间,就需提前公告。”县图书馆管理员刘先生介绍,除此之外,在借阅群体方面,图书馆工作人员还要对读者的个人信息与借阅信息严格保密,并专门设置少年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的信息指导与咨询服务。

网络编辑:雷鹏

《公共图书馆法》实施来看看市民可享受到的文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