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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 陈永光主持

2018年01月02日 10:48:00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 万鑫 编辑 郑振国) 2017年12月29日上午,县长陈永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阳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中央环保督察平阳整改问题任务分解表》。该方案旨在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全面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平阳打下扎实基础。

  会议指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是加快推进平阳生态文明建设、倒逼平阳转型发展的重要契机。全县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折不扣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突出重点、举一反三、着眼长效,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努力以环境改善的扎实成效赢得群众满意。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阳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将实行统一规划、集中供地、同步建设、集约管理,有效针对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需求,提供完善的生产经营基础设施,集聚各类服务资源,为我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成长平台和发展集聚空间。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着重在提高产业集聚、土地利用率上下工夫,全力拓展我县小微企业发展空间;要认真规划部署新一轮小微园建设工作,加快推动全县小微企业转型发展、做大做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旨在加快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及时救助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并明确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设立和筹资、疾病应急救助对象、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流程等内容。

  会议指出,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作用,让更多“有需要的”急重危伤病患者能享受基金的救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平阳县重点工业企业人才公寓建设使用实施细则》《平阳县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议题。

  副县长林宏、张端坤、卢成杭、金启浩、王文胜、党增加、蔡永成,县政府领导林大雪等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小同、县政协副主席金裕军、南麂列岛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周胜荣、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主任陈晓峰应邀列席会议。

网络编辑:张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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