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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卖还是借? 一套房子引发姐弟俩对簿公堂

2017年12月31日 14:48:19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通讯员 慕煊 编辑 吴赛露) 姐姐买了弟弟的房子,但因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今房子被拆迁,一笔42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让姐弟俩反目,最终对簿公堂。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杨某和小杨系姐弟,弟弟小杨在昆阳镇有一间套房。2011年8月,双方签订了协议书:今有甲方座落在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一间套房,自愿以捌万元转让给乙方,特立此据。此后,姐姐杨某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每年收取租金。由于弟弟人在外地,因此双方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017年6月,该房屋拆迁,杨某与昆阳镇政府达成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价为42万元,由于房产未过户,需小杨签字方能领取补偿款。可姐弟俩却为此发生激烈争执,几次协商未果后,姐姐将弟弟告上了法庭。

  “当时弟弟还欠我姐夫陈某8万元,房产证也押在姐夫那里,弟弟让我把买房的钱直接给姐夫,姐夫再把房产证给我。”法庭上,杨某提供了自己与姐夫陈某的电话录音,证明其已支付买房款,同时主张房产及拆迁所产生的权益归自己所有,小杨应当协助自己办理相关手续。

  但小杨却辩称该协议书内容模糊、必备条款缺失,协议中并无姐姐杨某愿意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自己是出于亲情将房屋交给杨某使用,仅赠与使用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杨某与被告小杨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现原告杨某已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其主张涉案拆迁所产生的权益由其享有,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决确认杨某、小杨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杨某享有房屋因政府拆迁所产生的权益。

网络编辑:张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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