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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2018年平阳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有新变化!

2017年12月18日 09:23:26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记者 徐远虑 编辑 宋淑莹

  

  

  作为大家平时看病就医的主要报销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每个人来说可谓是息息相关。记者从县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参保工作已经全面开始,而和往年相比,其中个人缴费费用、普通门诊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有了一定的变化。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需要参保或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本镇社区与居委会、村委会缴费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正常享受2018年医保待遇。具体有哪些变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两点微调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出了两点微调,筹资标准有所提高,人均筹资标准为750元,其中个人缴纳由去年的210元提高到230元,增加了20元,各级财政补助520元保持不变,而普通门诊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也从2016年的40%提高到了50%。

  为什么今年筹资标准会上调?医保办的相关负责人解释道:“城乡医保统筹基金由参保人员个人缴纳、政府补助、集体扶助等组成,个人缴费额原则上不低于年人均筹资标准30%,但是随着医保待遇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并结合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实际情况、财政及参保人员承受能力等方面因素,确定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为750元,其中个人缴纳由去年的210元提高到230元,增加了20元。”

  参保对象

  据了解,此次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及其子女、已办理居住证明的非本地户口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全县中小学生均可参保。

  参保人员可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为期一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另外,符合参保条件的复员军人、婚嫁迁入、归正人员、大学毕业生等中途参保人员可以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享受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户口登记后,随着整户参保自动获取参保资格,不需缴纳医保费即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同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年度内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效前享受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后,原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自动终止,已在城乡居民医保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入同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待遇

  那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何?

  据介绍,主要体现在住院(特殊病例门诊)、普通门诊、大病保险、参保妇女住院分娩四个方面。

  住院(特殊病例门诊):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6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县内县级医院起付线为9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县外市内医院和市外医院起付线均为13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50%和40%。参保人员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就医之前未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者异地安置手续的,则会在原先同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5%的报销比例。另外,住院(特殊病例门诊)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标准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15万元。

  普通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50%;县级医院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20%,无基层转诊的为15%,另外,每人每年最高支付800元。

  大病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因住院(含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含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超过起付标准3.26万元以上至32.6万元(含)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50%。

  参保妇女住院分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妇女,因生育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采用定额包干制,顺产、剖腹产统一为800元。

  成效提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健康中国”战略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2018年我县将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98%以上,全县参保人数达到76.6万人(包含县外参加医保的我县户籍人员)以上,6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率达到65%以上,中小学、儿童体检率达到90%作为总目标,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自2006年推行以来,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覆盖面逐年扩大,受益群众不断增加,各项制度也日趋完善,保障水平逐年提高。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超过68万人,参保率达到了98.64%,比去年提高了3.64个百分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筹集部分达到了1.4亿元人民币。2017全年预计医疗就诊265万人次,补助金额达4.74亿元。

  为了进一步扩大报销范围,去年开始,我县将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到了医保报销范围,创新推出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提高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绩效。同时,我县还将全县范围内的51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纳入到阳光监管平台,医保医师协议签订率达100%,有效杜绝了医疗违法行为。

网络编辑: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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