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林珊珊 编辑 吴赛露) 近日,县消保委为我县19家获评“平阳县第十二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单位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此次县消保委根据获评单位简介和经历,对每家获评单位精心撰写简要评词,让消费者对获评单位有初步了解。
据悉,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推进“信用平阳”建设,进一步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营造诚信、责任、和谐的消费环境。此次“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由企业自愿申报、经消保分会初审、县消保委组织考评、网络公示等程序,历时近两个月,最终“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荣获“平阳县第十二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称号。
不过,“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不是终身制,被命名单位若存在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县消保委将撤销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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