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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电热毯强制性产品认证 购买要认准“3C”标志

2017年11月12日 17:24:19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 林子婧 编辑 吴赛露) 天气逐渐变冷,不少市民开始盘算着提前备好电热毯。记者从县质监部门了解到,本月起,电热毯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未获“3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今后市民购买电热毯时,一定要认准有“CCC”标志的才靠谱。

  

  

  近年来,因为电热毯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意外事故,不少“闯祸”的电热毯是身份信息不明的“三无产品”。此次,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明确自11月1日起,停止受理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已持有有效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向“3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申请为相关产品换发“3C”认证证书,未持有有效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进口企业,可以向“3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提交“3C”认证申请。

  记者走访我县一家小商品市场时看到,电热毯的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品牌繁多的电热毯大多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但有部分无“3C”认证标志。而在部分超市记者发现,一些品牌的电热毯已经早早上架销售,价格多在几百元,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比较齐全。使用说明书上标明了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3C”标志等,并提示使用年限为6年,保修期1年。超市相关销售人员表示,目前,他们还不知道有关电热毯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消息,超市的货品都是正规渠道进货正规,产品质量有保障,但价格也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对电热毯转为3C认证设置了一个过渡期,即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对于11月1日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出厂、销售的电热毯、摩托车驾乘头盔仍可以继续销售;自2018年8月1日起,未获得3C认证的相关产品,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网络编辑:雷鹏

11月起电热毯强制性产品认证  购买要认准“3C”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