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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消费体验调查活动

2017年11月01日 12:47:56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 倪雪均 编辑 金雷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消费价格不合理?存在欺诈现象?服务质量差消费不开心?投诉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日前,平阳县消保委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对全县申报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信息公开、消费环境、货真价实(含安全)、服务优质、安全管理、纠纷处理等等做了暗访体验调查。

  据了解,按照《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社会监督管理办法》,县消费维权义工对我县上报的放心商店48家,放心网店30家,放心餐饮27家、景区2家(其中1家因特殊原因无法前往体验)进行消费体验评价,经实地消费体验评价后通过合格率分别为100%、93%、100%、100%。

  据了解,暗访结果发现,各酒家餐饮服务企业态度普遍较好,经营主体均有营业证照,价格收费明码标价,多数不存在最低消费情况;店内卫生状况良好,环境舒适,服务人员态度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平时就餐中较多的小型饭店没有菜单;安全警示标志不到位、不醒目。消费义工发现这些问题后,提醒了商家,并要求一一整改到位,整体消费环境得到了提高。

  据介绍,开展放心消费“五进”工作,让放心消费进市场、进商店、进网店、进餐饮、进景区,是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我县按照“三年”规划建设一批示范型“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需要组织义工以消费者的名义,对申报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暗访式消费体验,来评价其是否真正“放心”。开展“五大专题”消费评价工作,主要通过消费调查、消费体验,发布消费评价报告,充分发挥消保委应有的作用。

  “我们将通过大力培育消信单位,继续‘点亮消信’,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动态监督,组织开展回头看等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分反映、提出建议。”县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网络编辑:周昌均

我县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消费体验调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