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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实施意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3条措施为企减负

2017年10月21日 09:31:40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记者 林子婧 编辑 宋淑莹

  10月,我县出台了《平阳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其中13条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减负举措,将助力我县经济稳步增长。

  该《意见》是我县首个,亦是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制定出台的较为完整版的指导实施意见,重点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全力创建平阳一流营商环境。

  

  降低制度性成本

  根据《意见》,我县将破除一切阻碍市场准入的门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同时,实行企业投资审批享受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凡是在县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重大项目,都由政府统一向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由优质中介机构为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全程免费代办,做到企业“不跑腿”。并且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等一律取缔。

  另外,在不断创新中介服务方式的前提下,继续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建设,从而推进“多图联审”“多测合一”等服务方式,严禁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和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完善制度助力企业

  《意见》规定,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要指定政府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同时,建立“项目警官制”,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全程护航,以及集中整治企业周边及重大项目的治安秩序,为企业营造一个更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促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落地、在建项目早投产。此外,畅通政企协商服务平台,健全协商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强化诚信政府建设是《意见》中的亮点,其从三个“凡是”出发,助力企业发展。凡是符合政府奖励条件、政策优惠条件的企业,依法给予平等享受;凡是政府、机关部门对企业承诺给予政策倾斜的,凭合法性文件、政府会议纪要、告知函等,必须按时足额予以兑现,不得擅自设定人为障碍,拖欠、克扣、取消奖补资金;凡是承诺为企业提供无偿服务的,不得在服务期间向企业索要“好处”,不得接受企业宴请、土特产、购物卡等。同时,建立公职人员诚信记录机制,在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开展政务诚信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

  

  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在该《意见》中,提出了一条创新举措,即通过建立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制度,实行企业生产“安静期”制度,建立重点企业检查报批备案制度,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备制,继而打造一个行政执法框架、一个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若是违反框架里的规定,擅自开展行政执法,并对企业合法经营造成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破除制度藩篱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

  此外,划定破坏营商环境的“十三条红线”,规定特定行业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条件,建立企业经营保护机制,这些对企业来说都是利好消息。《意见》规定,凡是涉企收费项目,一律要核定制定清单,对外公布,对没列入清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凡是能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成本、财务成本等各项政策措施,一律都要按期兑现;凡是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都要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条件;凡是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特别是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的,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对象。

  同时,提出了11条严禁条例,如强调了严禁借用企业资金,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各类社会团体,严禁对企业进行评比、达标、审计、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收取费用,严禁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严禁侵害企业知识产权,严禁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严禁将行政管理职能转化为有偿服务,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金融借款提供信用担保,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在接受有关专项性、阶段性监督检查时暂停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参加商业保险,严禁无端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严禁其他干扰企业政策经营、损坏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严禁在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中“搞变通”“打折扣”“设路障”。

  

  营商环境有保障

  一流的发展环境,要有真诚的服务态度,利好的政策扶持,同时也少不了处罚力度上的积极作为。在涉及行政处罚方面,行政法制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处罚结果信息,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决定前,应当经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其中,对企业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十五日内向县政府法制部门备案,严禁以罚代管、重罚轻管,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一案双查”,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此外,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营商环境优化改革中出现过失过错的,根据《温州市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试行)》,将不予追责的干部本人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选拔任用时不受影响,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等干部考核时不作为负面评价的依据,干部所在单位在相关工作考核中不予以扣分,切实做到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

  

  对话

  作为我县首个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平阳的企业家们有什么看法和建议?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2位企业家代表,来听听他们的声音。

  记者:平阳目前正在大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波:在经济新常态下,我们竞争比拼的不再仅仅是资源、政策,更是营商环境。市场宽松有序,政府高效透明,社会多元包容,开放便利可控,要素汇聚高效,法治公平公正,设施完善便捷这些都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也是平阳需要努力的方向。

  《平阳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把制度创新放在了首位,进一步强调了跟踪调度和协调推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企业服务体系,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一项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开展下去,一定能营造出良好的发展环境。

  记者:对于《平阳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多项利好政策,作为企业负责人您最关注哪一方面?

  浙江万联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潘左平:近年来,平阳越来越优质的营商环境吸引了众多客商前来我县投资发展。对于我们企业来说,政府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也更有利于把企业“引进来、留下来、走出去”。

  营商环境较好的大都市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有法治护航。目前,平阳已有大量的法律法规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护航,但关键的问题在于这些法律法规落地了没有?执行到位没有?违法行为有没有得到真正追究?企业应当享有的优惠待遇或者优惠政策是否落实了?一流的营商法治环境建设,重点还要在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上做足功课。未来,平阳的营商环境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网络编辑:谢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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