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慕煊 编辑 吴赛露) 两名男子街头偶遇,路人秒变“同行”,一人行窃一人掩护,钱财刚到手,就被抓了个现行。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罪案,被告人刘某、洪某均被判处拘役5个月15天,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前不久,刘某在街头四处张望寻找扒窃目标,忽然遇到同样在人群中东张西望的洪某。两人都是惯偷,对于“同行”的举止形态自然十分熟悉,四目相对间,他们都明白了对方的“身份”。于是,刘某率先迈出“友谊”的一步,问道:“兄弟,会搞不?”洪某立马心领神会地答道:“会,我帮你掩护。”两人一拍即合,并约定事成后收益平分。
此后,两人来到麻步镇一十字路口,很快瞄准一名男子,准备对其下手。刘某向洪某使了一个眼色,洪某即站在该男子前面,遮挡他人的视线。在洪某掩护下,刘某顺利偷到男子裤子口袋中200元现金。就在两人庆幸时,突然听到一声大喝:“把钱交出来!”原来民警之前一直在旁边观察,两人的一举一动早已被收在眼中。
归案后,刘某、洪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200元赃款也已返回被害人。“我平时就打打零工,没有固定收入,手头没钱就去偷,两个人也是在街上碰见的,之前并不认识。”刘某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扒窃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有被行政处罚的前科,洪某有犯罪前科,均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但两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赃款已被追回返还失主,亦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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