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黄颖颖 编辑 陈聪) 9月14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益伟主持。
会议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免的情况说明,研究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关于对平阳县2017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和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对平阳县2016年决算草案和平阳县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对平阳县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对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交通融资项目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分配方案的请示,研究通过了县人大财经专委第三次会议有关提请审议事项,研究通过了《关于政府组成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职监督测评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平阳县人大常委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草案),研究确定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议题。
在听取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交通融资项目情况的报告后,许益伟指出,要进一步加快交通建设进度,积极与施工单位协调,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充实施工力量,科学安排工期,合理组织人员,争取早日建成通车并发挥效益。
在听取县政府关于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分配方案的请示后,许益伟指出,要高度重视,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同时,要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偿债长效机制,完善配套制度,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杰、许道静、方明晓、姚宗纯等参加会议。副县长卢成杭汇报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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