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缪心杰 朱蓓蓓 编辑 黄佩佩) 8月30日上午,平阳交警三中队民警杨学款在萧江高速路口路段执勤时,突然发现一辆正在等信号灯的小货车车厢内冒起黑烟,疑似有物品在燃烧,此时车厢内已出现明火,但驾驶员却浑然不觉。民警立即上前,拦住该车辆,并协助驾驶人迅速将火扑灭。
据了解,起火的“罪魁祸首”是一瓶泡沫剂,因高温引起自燃而后点燃车内其他杂物。驾驶员后怕地说:“幸亏交警发现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由于香水、清新剂等瓶瓶罐罐等都属易燃易爆物品,交警在此提醒车主朋友,夏季气温高,应尽量避免放置这些东西在车上,因为在高温暴晒的情况下,这类物品发生爆炸的几率非常高。此外,交警也提醒烟民车主,不要将打火机遗留在车内,万一爆炸产生的火苗遇到上述的易燃易爆物品,就会迅速起火,甚至会造成车辆自燃。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新平阳报”、“平阳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平阳新闻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