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倪雪均 编辑 陈文文) 近日,记者从县卫计局了解到,我县第五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启动,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并注册在我县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务必于8月31日前向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交考核申请。
据介绍,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要求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根据安排,在9月8日前,医师要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签署意见并上报考核机构,考核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9月15日前公布需要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名单以及适用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名单。另外,在10月15日前,考核机构按照规定,对需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10月31日前,考核机构综合考评结果,做出考核结论,并将医师考核结果录入“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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