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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第三季度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标准

2017年07月20日 16:18:03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 陈佳佳 编辑 陈伟) 记者从县物价局获悉,我县2017年第三季度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标准于7月18日出台,即日开始执行。第三季度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标准,较第二季度价格标准持平。

  据了解,根据相关文件及全县各天然气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管道液化石油气购进价格、经营情况,我县第三季度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标准较第二季度价格标准持平。具体价格标准如下:居民用户用气基准价格16元/立方米,允许在5%以内上下浮动;经营用户用气价格允许在居民用户用气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但上浮幅度须控制在15%以内。

  此外,第三季度液化石油气价格较第二季度略有上涨。“目前液化石油气批发价为65/瓶,零售价为95/瓶。”县发改局价格检测与成本监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今年年初到目前来看,1月份14.5公斤的瓶装液化气零售均价为95元/瓶(不含送气费),6月份瓶装液化气(14公斤)零售价为90元/瓶(不含送气费),到如今7月份的95元/瓶,较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我县液化石油气价格较平稳,波动不大。

网络编辑:黄蓉蓉

我县出台第三季度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