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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 我县取消职工伤残医务劳动鉴定费

2017年07月20日 15:19:13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陈佳佳 编辑 万鑫)近日,记者从县人力社保局获悉,自7月1日起,我县正式取消职工伤残医务劳动鉴定费,此举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据了解,职工伤残医务劳动的鉴定对象主要分因工和非因工伤残(因病)这两类。其中,因工指的是全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可由职工所在单位、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非因工伤残(因病)指的是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符合提前退休或退职政策的企、事业因病或非因工(公)伤残职工或人员,但先天性病残、就业前已致残的职工并不属于鉴定范围。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县只提供因工职工伤残医务劳动鉴定,需要鉴定非因工伤残(因病)的市民需前往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市民申报职工伤残医务劳动鉴定时需具备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门诊病例原件复印件、住院期间大病历(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原件复印件、受伤初期到康复期间的各类检查报告单(包括X线、CT、MRI片等)原件复印件,以及医疗诊断证明书等资料。资料备齐后到县人社局报名申请(材料受理),经医疗专家现场面鉴后,等待通知领取鉴定结论。

  “之前职工伤残医务劳动的鉴定费用是280元,现在无论是否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市民来鉴定职工伤残均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了,虽然说收费的数目不是很大,但该项收费的取消又能为企业和个人省下一笔支出了。”县人力社保局工伤办温主任告诉记者。

网络编辑:黄蓉蓉

7月起 我县取消职工伤残医务劳动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