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林子婧 编辑 万鑫)日前,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对近年来长期奋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第一线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县的调解员柳余春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据了解,从1997年开始,柳余春一直战斗在人民调解工作第一线。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20年里,她始终以“调解小纠纷,维护大稳定”为己任,以情以法搭建调解连心桥,热心调解、尽心解难、耐心调处,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9.5%,且无一例上访案例和“民转刑”。
多年来,柳余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在工作岗位上,她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真诚的处世态度,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她秉着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为当事人主持公道,为企业保驾护航,为老百姓匡扶正义,为受害者抚平创伤,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多年工作中,她先后获得了2009年平阳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2年浙江省政法综治系统“百佳调解能手”、2013年度平阳县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14年温州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先进个人、2014年平阳县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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