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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 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公告

2017年06月13日 22:00:05 来源:平阳新闻网

  根据《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平人大常办〔2017〕34号)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对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按照随机抽取的名单,确定下列3位员额法官为被评议对象:

  黄陈花(县人民法院鳌江人民法庭审判员)

  倪维常(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钟文善(县人民法院执行监督科副科长)

  二、评议内容

  1、政治业务素质情况。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审判(执行)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等;

  2、依法履职情况。包括审判(执行)工作、办案质量、工作效率和审判作风等;

  3、自觉接受监督情况。包括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落实、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县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情况;

  4、勤政廉政建设情况。包括评议对象是否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及其他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有无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议时间和方法

  本次评议工作自2017年5月份开始,到2017年11月份结束。评议工作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式进行。

  欢迎社会各界对被评议法官的各项履职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将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稿的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0577-63721372,电子邮箱:1239449208@QQ.COM

  通讯地址:平阳县人民政府大院8号楼(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325400。

  

  

  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黄陈花

  

倪维常

  

钟文善

  

网络编辑:谢天涯

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 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