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平阳网  ->  频道中心  ->  民生 -> 列表

【转载】平阳运用新《办法》及时稳妥处置预付卡纠纷

2017年05月25日 09:49:10 来源: 平阳县消保委

  近期,一则有关平阳县某某超市即将破产关闭的传闻闹得沸沸扬扬,引发消费者哄抢物品,造成该超市出现供货不足、断货经营等情况,给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平阳县消保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联合县市场监管局昆阳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第一时间对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运用新《办法》及时稳妥处置预付卡消费纠纷。

  在对该超市的主要经营者、大股东谢某进行行政约谈中,谢某称:该超市另一股东吕某未经公司许可,将公司使用的货款转走,造成公司现金运转陷入困难。同时,贷款的银行也提前向公司催款,而供货商担心向公司供货会被消费者哄抢,也在观望中。目前,经对超市存货进行盘算清点,现有的库存货值约为500万元,对外发放的还未消费的预付卡约为900万。

  根据5月1日新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县消保委要求该超市保障预付卡持有人的权利:1、经营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发布告示,并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2、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的,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款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同时,要求超市在此期间不得提价,并尽早提供充足货源。

  根据以上情况及后续事态的可能走向,该县消保委和县市场监管局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县商务局作为全县预付消费卡的监管部门,应履行预付卡的发行、流通与管理的义务,把好消费卡制卡的市场准入关,并对违规制发预付卡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保障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减少因消费卡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二是因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该超市存在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故县市场监管局还无权进行相应立案调查。但是鉴于后续事态发展的不确定性,建议县委维稳办提前介入,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和网上舆情,做好分析研判,联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置不稳定因素,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县消保委也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

  下一步,该县消保委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新《办法》的学习培训,宣传贯彻落实好新《办法》;在消费维权实践中严格按照新《办法》来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网络编辑:张超霞

【转载】平阳运用新《办法》及时稳妥处置预付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