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市场乱象怎么治?近日,我县招投标市场专项巡察工作正式吹响号角,剑指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等5方面重点问题,打击查处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行为,高悬利剑斩除这些影响发展的“顽疾”。专项巡察要“巡”些什么,怎么“巡”呢?以下6项内容,请仔细看!
目标要求
以发现问题、查处问题为目标,通过“五听五查一核”,开展为期30天的招投标市场专项巡察,着力发现体制内外人员勾结参与串标围标、规避招标、直接委托、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和线索,加大打击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切实落实行业监管部门主体责任,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公正廉洁发展。
巡察对象
有关乡镇、行业监管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及其他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相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2013年1月以来开工及在建工程项目。
巡察内容
分乡镇、行业监管部门、国有企业及其他工程项目业主单位三个类别,主要巡察以下5个重点问题:
(一)落实整治工作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二)领导干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问题;
(三)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抄告单、领导批示等形式规避招投标或违法招标(肢解、分包、转包工程等)问题;
(四)标前、标后监管及追责不力问题;
(五)其他要求巡察的问题。
巡察方法
巡察组要紧紧围绕“发现问题和线索”的原则,采取“五听五查一核”的巡察方法开展工作。
巡察步骤
本次巡察时间从4月20日至5月31日止,每个专项巡察组负责巡察7-8个单位。专项巡察一般分四个阶段:
(一)巡察准备。县纪委负责梳理被巡察单位的问题清单,并抄送巡察组。巡察组根据问题清单与被巡察单位初步沟通后,制订巡察具体方案,明确巡察重点、工作分工和时间安排等。如需采取其他进一步核查措施,应报经县纪委领导同意后实施。
(二)通知公告。巡察组应提前3日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通报巡察时间、内容和要求。巡察组应以向社会公开、内部公告等形式公布巡察内容,公开统一受理举报电话、设置巡察专用电子邮箱,接受干部群众举报。巡察期间,巡察组应确定专人负责受理信访举报,并对来信、来电、来访事项记录备案。对重大问题和反映,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请示。
(三)工作方式。可根据巡察方案,采取同步巡察或逐个巡察的方式,通过“五听五查一核”,及时发现问题和线索。
(四)报告结果。巡察组要在巡察结束后5日内形成巡察报告。巡察报告可概括简述成绩(一般不超过篇幅的5%),重点报告问题和线索情况(一般占篇幅的95%,并附问题线索清单)。
结果运用
巡察结果及整改情况将作为被巡察单位年度考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分类处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明显违规并可以即时解决的,要提出处理建议并限时整改落实;违法违纪的线索和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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