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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经营汽车租赁业务的市民看过来,备案具体流程在这

2017年04月21日 11:35:24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记者 倪雪均 编辑 陈伟) 记者日前从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获悉,即日起,我县将对汽车租赁企业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以加强对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工作,保护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对于我县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赁费用的(出租人不配备驾驶人员),需要在取得工商注册登记后的20日内申报汽车租赁经营备案,即汽车租赁经营者要向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报有关信息资料,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核查、备存、签发备案证件等。

  那么,要如何申请汽车租赁经营备案呢?首先,申办人要如实填写《汽车租赁经营信息备案表》和《汽车租赁车辆备案表》并加盖公章后,向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上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申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机动车车辆登记证与行驶证复印件等,10座以上出租给单位作为员工固定班车的,须提供长租的《汽车租赁合同》。另外,租赁车辆应为汽车租赁经营者合法拥有,且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须于汽车租赁经营者名称相一致。

  而对于可能影响安全监管的经营备案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汽车租赁着应当在变更20日内,向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变更相关登记信息,汽车租赁经营者终止汽车租赁经营活动,也要在办理相应工商手续后,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备案。

  “我们会通过信息化手段,如建立电子证件库等,强化汽车租赁行业监管力度,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备案事项和备案信息进行核查和抽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

网络编辑:谢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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