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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施工业企业资源效益综合评价 加快转型升级

2017年04月13日 16:43:36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记者 乙末 编辑 林蝉

  日前,我县制定出台《平阳县工业企业资源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我县将根据核实后的指标数据,计算出各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并按照计算结果,评出A、B、C三类企业,实行分类动态管理。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引导工业企业转变发展理念、发展模式、投资方式,形成单位资源产出最大化的发展导向,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进行等级评定优化产业结构

  根据该办法,全县范围内规模以上和用地面积1亩(含)以上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独立核算法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制造业,不包括供电、供水、燃气等企业)除新建供地项目建设周期完成后投产未满两年的新办企业和新进规上企业(限当年)均要参加评价。

  每年3月底前,各乡镇、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通知并督促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申报上一年度数据,各职能部门负责数据的审核工作。其中,县统计部门负责规上企业的产值、工业增加值、总用能、年平均职工人数、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及企业行业分类审核,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企业用地数据审核,县环保部门负责企业排放总量数据审核,县国税部门负责企业全部销售收入、企业缴纳国税数据审核,县地税部门负责企业缴纳地税数据审核,县供电部门负责企业用电数据审核,县经信部门(县企业综评办)负责对相关部门审核的各项指标数据进行汇总。每年5月底前,县企业综评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完成本县内工业企业资源效益综合评价计算工作。每年6月上旬,县企业综评办对全县规上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排序、对规下企业在县域内进行分类排序,统一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

  其中,资源、环境、效益全面领先,综合评价得分在行业内排名前10%的规上企业和综合评价得分在县域内排名在前5%的规下企业被评为A类企业;资源、环境、效益相对较好,综合评价得分在行业内排名11%~97%(含)的规上企业和综合评价得分在县域内排名在6%~95%(含)的规下企业为B类企业;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综合评价得分在行业内排名后3%的规上企业和综合评价得分在县域内排名后5%的规下企业为C类企业。

  建立联动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我县将建立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结果与资源要素配置奖惩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对三类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用能、排污、融资等方面进行差别化供给。优先发展资源、环境、效益全面领先的A类企业,引导提升资源、环境、效益相对较好的B类企业,规范转型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的C类企业。

  其中,将加大对A类企业政策支持力度,优先保障用地、用电、用水、用能、排污、融资、财政奖励(税费减免)、科技资金扶持等方面需求,优先申报机器换人、“两化”融合、“三名”培育等项目,优先评选县长质量奖和各级各类名牌产品、商标,优先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品牌企业等;优先享受工业、科技等有关财政补助(减免)政策。支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进一步做优做强创新发展。建立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和企业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实施精准对接、精准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优先推荐A类企业参加各类争先创优工业企业评选。

  对B类企业则提升发展。将加大对B类企业的服务指导力度,帮助企业制定具体的提升计划,并在用地、用电、用水、用能、排污、融资、财政奖励(税费减免)、科技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兼并重组,实施创新发展,适当给予奖励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严格控制低效落后产能扩张,支持“零增地”技改项目予以立项。B级以上企业可享受省、市、县扶持优惠政策。

  加大对C类企业的重点调控和监管力度,督促其制定整治提升方案,限期完成整改提升。严格限制用地、用电、用水、用能、排污、融资、财政奖励(税费减免)、科技资金扶持等方面需求,依法依规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C类企业不得参评年度各项先进。对C类企业加强能耗对标、环保“零点行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打非治违”、税收稽查等专项执法,倒逼低效产能淘汰,促进企业规范生产经营。C级企业一律不得享受省、市、县扶持优惠政策。

  成立领导小组保障工作落实

  为进一步保障工业企业资源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落实,我县将成立县工业企业资源效益综合评价领导小组,该小组成员由县经信局(县节能降耗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统计局、县科技局、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环保局、人行平阳支行、县供电局、县提升办等单位组成。

  县工业企业资源效益综合评价领导小组(简称县企业综评办)将牵头负责全县工业企业资源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并具体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排序分类、公示公告等;各乡镇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工业企业资源效益综合评价申报数据汇总工作,并及时将汇总结果上报到县企业综评办。各成员单位负责评价数据审核、A类企业否决、要素资源差别化政策制定和落实执行等相应工作。

  该《办法》也明确指出,有关职能部门在审查企业申报数据把关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为确保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县将建立全县工业企业资源效益综合评价公告制度,将企业综合评价结果按类别予以公布,加快实现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双提高。

网络编辑: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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