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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理论考试作弊当场识破 组织者被判刑

2017年03月31日 15:01:17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 (通讯员 慕煊 编辑 吴赛露) 有人想考驾驶证却不好好看书,企图投机取巧;有人为了牟利,利用电子设备帮助考生作弊。近日,平阳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考生作弊罪案,被告人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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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19日,一场驾驶证理论考试在水头镇驾考中心开考,考官温某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学员林某、毛某两人形迹可疑,做题时常将手捂在胸前,上前一查,发现两人身上藏有针孔摄像头、无线耳机等设备。温某随即向警方报案。据林某和毛某交代,在应考前遇到一男子称只要交3000元,就可提供作弊设备帮助其通过理论考试。

  根据线索,警方顺藤摸瓜,最终将石某、郑某(已判刑)、王甲(已判刑)、王乙(另案处理)等人抓获。经查,2016年2月左右,石某同陈某(另案处理)商量,由石某负责联系考生,陈某提供考试作弊器材,以帮助学员作弊通过理论考试,每名学员收取3000元,事成后陈某再给予石某好处费。

  同年5月,石某接到学员林某和毛某的电话,两人询问作弊事宜。为了方便行事,石某又喊上外甥郑某、老乡王甲和王乙三人协助。次日,他们约学员在宾馆见面,教他们使用作弊设备,并收取费用共6000元,之后将钱转账给陈某。考试当天,林某、毛某通过针孔摄像头将题目拍摄传出,郑某等人则利用无线耳机告知其答案。

  “我负责牵线搭桥,主要是陈某收取费用,每成功一个他会给我们四个人200~400元的好处费。”归案后,石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某纠集他人帮助参考人员在驾驶证理论考试中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同案犯已退清共同违法所得,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网络编辑:方裘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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