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平公宣) 日前,我县警方再次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一起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陶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了解,3月24日15时许,鳌江镇某村组织换届选举时,陈某、陶某二人在投票后站在投票箱旁不肯离去,并煽动村民掀桌子、推倒遮阳棚等方式破坏选举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接警后,县公安局鳌江镇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并依法传唤陈某和陶某。经查,陈某、陶某对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我县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陈某、陶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7日和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选民要正确行使好自己手中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选举过程中,对于破坏、扰乱选举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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