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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黄玲玲:怀真心 献真情

2017年03月17日 09:30:16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记者 林子婧 编辑 吴赛露

  日前,县法律援助中心派驻县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黄玲玲获得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作为县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黄玲玲工作紧张而繁忙,但是她始终没有放松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始终抓好维权工作,时刻把妇女儿童权益放在心上,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

  参加工作16年来,黄玲玲立足事实和法律,凭着“热心、诚心、爱心、耐心”,真心诚意为妇女儿童利益着想,坚持从抓案件入手,为受害妇女儿童伸张正义,受到了妇女、儿童的赞誉。在办理案件时,她凭借女性的细致和敏感,将德、情、理、法融于工作中,妥善化解矛盾,积极疏导情绪,心贴心服务,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自从派驻县妇联以来,她接待及处理妇女来访、来信案件量多、面广,涉及的有家庭暴力、夫妻扶养、老人赡养、妇女儿童人身损害赔偿、拖欠工资、交通赔偿等等,她做到了维权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尽量做到合情合理合法高度平衡。她先后多次获得市县的表彰和奖励,多次被评为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县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8年被评为温州市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2013年温州市三八红旗手、 2014年度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民事分项优胜个人第一名等。

  黄玲玲经常为妇女儿童的权益奔走呼喊,她积极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举办多期妇女法律知识培训。平日里,黄玲玲十分注重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掌握新知识、新政策。“只有切实了解掌握妇女儿童维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我才能用法律这把有力的武器切实地维护她们的权益。”黄玲玲表示。

  她16年如一日,严于律己,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理论知识和办案效率,为维权工作奉献着自己的一片真情,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网络编辑:谢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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