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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着力打造妇女维权品牌 服务妇女儿童

2017年03月09日 15:49:00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记者 李锡建 通讯员 陈冲 编辑 陈文文

  “白某与丈夫于1997年2月18日登记结婚,同年10月18日生育一子,婚后被申请人经常殴打申请人,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过工作站申请援助,2017年3月2日(日前)中心受理该案。

  

  

  “我们秉承为贫困妇女儿童服务的宗旨,引领打造妇女维权品牌,努力为妇女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通过工作站解答妇女法律咨询63起,工作站初审妇女维权案件2起。据悉,2001年1月,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妇联设立妇联工作站,旨在整合资源,加强协作,积极创新和探索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困难妇女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妇女维权工作。

  妇女维权应该从源头做起。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宣传引导到位,拉好“普法网”,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服务,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帮助妇女们拿起法律武器将矛盾自行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联合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单位,以村、社区文化礼堂为阵地,指派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巡回讲座40余场次,以普法为推手,积极引导需要法律援助的妇女群众依法维权。此外,还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反家暴法等广场咨询活动20余场次,在户外大型电子公益广告12周,在借助相关平台每天10次滚动播出援助公益广告,向过往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和咨询服务。

  “每周二安排专职法律人员为群众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代写法律文书等亲情化法律服务。”该负责人表示,2016年,驻工作站黄玲玲同志荣获2016年度“浙江省三八红旗手”、“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陈冲同志还荣获温州“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为了进一步保障妇女权益,筑牢“服务圈”。完善“中心--妇联工作站”模式服务圈功能,充分发挥妇联工作站的作用,做到妇女维权案件繁简分流,因势利导,还充分发挥中心的便民服务窗口优势,设置妇女儿童维权岗窗口,对于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实行“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质服务”,并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一日指派”制,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从源头上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同时,县法律援助中心急妇女之所急,想妇女之所想,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架起“方便桥”。如通过"12348"热线快速解答妇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45起;在各地工作站窗口设立法律援助手机APP二维码,方便妇女维权一键操作,通过窗口告知和短信提醒让维权妇女最多跑一趟;为精神疾病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妇女及近亲属提供上门服务。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全程指导申请人申请司法鉴定、指定监护人及依法行使诉权,共为7名精神障碍及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满足弱势群体正当利益诉求。

网络编辑:周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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