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慕煊 编辑 吴赛露 )农民工郭某讨薪无果,心生怨恨,意图杀害包工头,结果将自己送入了监狱。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罪案,被告人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47岁的郭某是安徽人,去年4月左右,他跟随包工头张某来我县一工地做木工。两个月后,郭某突然接到家中电话,称其母亲病重。郭某立马找到张某,告知想辞工回家,希望提前结算工资。张某表示,工程款在工程全部完工后才会到账,无法提前结算工钱。
郭某多次讨要工资无果,渐渐心生怨恨。2016年6月26日下午,郭某将事先削尖的钢筋及购买的西瓜刀藏匿于他们共同居住的宿舍。23时许,他趁张某熟睡之际,起身取出西瓜刀向其颈部划去。张某惊醒,随即两人发生拉扯,张某面部、颈部、左肩等处被刀划伤。其他工友听到动静后赶紧起身将二人拉开,并报警。接警后,警方很快赶至现场将郭某抓获,张某也被送医院救治。经鉴定,张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归案后,郭某后悔不已。
法官提醒,在劳动关系日趋法制化的时代,劳动者有多种选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企业工会组织求助,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手段,才是维权的正当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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