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苏意伟 编辑 陈文文) 近日,我县出台了《平阳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手册(试行)》,进一步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近年来,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需求不断增强,促使我们提高对农业行政执法的要求。”县农业局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规范手册的出台,是依照省市县有关要求,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主体,推进法治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农业从业人员利益,保证其安全生产、增产创收的必要措施。
据了解,我县目前有五大农业执法主体,分别是法定主体县农业局,依法受委托执法的主体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县农机总站,以及法律授权主体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县植保植检站,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68人。我县农业行政执法主要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农民、养殖种植户和农资经营户,涵盖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医医疗器械、农产品、动植物防疫检疫、农机安全等的监管和行政执法。
“我们的执法对象大多数是基层农民,只有从规范自我做起,以礼待人,才能让农民理解,接受执法。”该负责人介绍,该手册将从农业执法人员的工作准则、风纪纪律、文明用语规范、行为规范等方面严格约束执法行为。此外,每个执法人员都配有执法记录仪,在执法检查、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并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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