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季丹丹 通讯员 黄通运) 记者从县国税局获悉,该局正以“互联网+税务”模式,大力推广电子发票。目前,我县移动、电信等部分企业均已开始使用电子发票。
据了解,电子发票是指通过电子方式存储,通过互联网实现领用、开具查验等功能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它突破了传统纸质发票的概念,具有实时性、低成本、易储存、便查询等优势。开票方开具电子发票后,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二维码等方式进行发票交付,受票方可实时查询、下载、保存和打印电子发票。
“目前,全县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有意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系统开具电子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都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领使用电子发票。”县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说道。
针对部分纳税人对电子发票效力的质疑,县国税局表示,开票方和受票方,如需纸质的,可通过电脑、手机上网,随时随地查询、查验和打印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纸质发票相同,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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