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平阳网  ->  频道中心  ->  快讯 -> 列表

2016年度失业人员生活困难补助12月10日开始申报

2016年12月07日 14:33:40 来源:平阳新闻网

  图片来源网络

  本网讯(记者 杨樟樟 编辑 金雷雷)日前,记者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文件精神,凡持有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经社会多方援助仍未能实现就业的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均可申报2016年度失业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申报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2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据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失业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申报条件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单亲家庭生活困难、因重病至今仍需治疗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原因致贫等。值得注意的是,原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职工失业保险手册》的失业人员,须到辖区人力社保所换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后方可申报,已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人员,包括4050社保补贴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含村居兼职协管员)等及社保在企业参保的人员、已办理退休人员均不可申报。

  申报时,失业人员需携带申请表1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失业人员到镇(乡)或城乡社区领取申请表格,并填写完整后,将申请表及材料交镇(乡)的城乡社区,由城乡社区填写生活困难情况调查后统一上报镇(乡)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再拨付补助款。

网络编辑:金雷雷

2016年度失业人员生活困难补助12月10日开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