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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实施意见

2016年12月01日 16:14:04 来源:平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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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 陈聪 编辑 郑振国) 近日,我县出台《平阳县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实施意见》,就全面加强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全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快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作出部署,计划到202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全面小康。

  根据《意见》,我县将通过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加大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保障、健全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保障和改善残疾人住房等举措,全面加强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我县将建立完善残疾人生活、护理、康复和社会保险等补贴制度:针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阶段残疾人,按照我县低保标准的30%发放生活补贴;针对重度残疾人以及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的补贴;在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的基础上,增加7-18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基本养护服务,并对有听力障碍的残疾人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贴;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我县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部补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补贴。

  在全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方面,我县将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将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范围,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稳定发展集中就业;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并对其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所需的场地(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等予以补助,并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把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将其生活水平提高和数量减少情况纳入新农村建设考核指标,推进农村残疾人增收。同时,《意见》还指出,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向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

  在加快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我县将通过优先优惠供应专业服务机构建设用地、落实专业服务机构优惠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残疾预防机制、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等举措,到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少年儿童十五年教育;建立综合示范性专业康复机构2所,建立示范性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2家,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有康复和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等不同层次的服务;建立县级残疾人文化艺术基地2个、县级残疾人体育基地1个,实现残疾人社区文体活动参与率达到65%以上。

  此外,我县还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促进残疾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网络编辑:方裘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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