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张芬菲 朱蓓蓓 编辑 吴赛露) 近日,昆阳镇审批中心兴良路前发生一起两车刮擦事故。接到事故报警电话后,平阳交警一中队值班民警立刻前往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民警对两车车主进行酒精检测并询问事故发生经过。检测后民警发现,周某属于酒后驾车,在民警要求周某出示驾驶证时,周某一脸“菜色”。
原来,前一天晚上周某与两个朋友在酒吧小聚后,凌晨时分才各自回家,在兴良路与一辆轿车会车时发生刮擦,无奈之下,周某拨通了报警电话。周某的驾驶证到手还未满一年,第二天才结束实习期。实习期内若酒驾将被吊销驾驶证,并且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民警对其进行批评,告知周某开车上路不应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本就是对自己以及他人的不负责。现周某已被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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