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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横冲路口惹“路怒” 一人轻伤一人被判刑

2016年10月25日 11:00:00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通讯员 慕煊 编辑 吴赛露)日前,平阳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路怒”引发的故意伤害罪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王某一家外出,妻子驾驶车辆,王某则坐在副驾驶位置。途经麻步镇一处十字路口时,“嗖”地一声,一辆小轿车横冲而出。妻子立马懵了,眼看车辆就要撞上,好在王某眼疾手快,拉了一把方向盘,这才险险避过。就在一家人惊魂未定时,王某抬头看到刚才那辆小轿车司机林某却跟没事人似的,将车停在路边去买水果。

  “乱开车差点出车祸,连句道歉都没有?!”王某越想越生气,一把拉开车门怒气冲冲地朝林某走去,踹了他一脚。这下林某也被惹毛了,双方一言不合就开打。林某打不过武术教练王某,见林某处于挨打的局面,其家人也开始加入“战局”。路人见状赶紧劝架将双方拉开。王某则让妻子报案,自己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前来处理。事后,经鉴定林某肋骨等处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归案后,王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当时妻子和小孩受到惊吓,我一时冲动才打人的,现在冷静下来很后悔。”之后,王某主动赔偿林某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犯罪后能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及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网络编辑:周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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