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平阳县检察院驻平阳县工商联非公经济服务站(点)出面主持协调的那起案件,平阳某非公企业的负责人仍心存感激:“要不是向检察院求助,这案子还不知道拖到啥时候。”
日前,平阳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数据罪,依法对某非公企业的科长张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该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又一起案例。
信息被盗企业向非公经济服务点求助
7月29日,平阳县检察院驻平阳县工商联非公经济服务站(点)接到企业负责人求助,称该企业的计算机数据被盗,涉案核心技术及经营信息一旦泄露将导致该公司的产品丧失技术先进性,造成经济损失,并对公司上市造成严重影响。因迟迟未能立案,该企业负责人请求检察院出面协调。平阳检察院高度重视,主动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探讨该案证据认定及定性问题,促使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数据罪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该公司研发科科长张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以权谋私企业科长铤而走险
经审查认定,在2016年5月16日至6月2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担任科长以及离职后,通过非法进入公司管理人员工作电子邮箱账户和越权访问其他部门文件这两种方式,窃取大量与其本职工作无关的公司核心技术及经营信息,并将上述文件通过U盘转入私人电脑,存于以该公司竞争对手名字命名的文件夹内,上传至个人百度网络云盘。
据统计,张某某窃取的核心技术及经营信息,共计近2万个文件,总容量超过30G。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温情提醒:
为帮助非公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平阳县检察院在平阳县工商联设立非公经济服务站的同时,还在全县8个基层商会设立非公经济服务点。非公企业有司法需求可到该站点反映,检察院将及时督办存在的问题并反馈办理结果。此外,平阳检察院还将每月派员到非公经济服务站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不定期到服务点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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