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倪雪均 通讯员 慕萱 编辑 金雷雷)8月10日上午8时50分,县法院举行了以“与法同行,促企业规范经营”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了平阳县工商联工作人员,企业家协会、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家具协会的会员代表们参加。
活动当天,代表们旁听了一起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诉称被告公司股东在公司进入破产清算期间,未提供财务账册、文书资料等,致使公司债务无法进行全面清算,其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请求判决被告公司股东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官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强调了企业树立依法经营理念,完善企业财务制度的重要性。
庭审结束后,在干警带领下参与活动的代表们又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档案室、院史馆等场所。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干警向代表们发放了《破产审判工作宣传册》,破产审判工作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破产制度以及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同时对大家在法律上的疑惑给予了解答。
“严厉打击逃废债是平阳法院破产审判重点工作之一。在‘破产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后,有少数企业动起了歪脑筋,借‘破产’之名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平阳法院工作人员表示。
据悉,2013年以来,平阳法院已经审结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23件,为债权人追回债务645万余元。另外,共促使35家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化解银行不良资产4.19亿元,盘活土地资源1718.03亩、释放房屋面积87671.30平方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规范企业经营不仅是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的表现,也是遵守法律的必然要求。”参与活动的一位代表告诉记者。通过此次活动,代表们纷纷表示对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有了全新的了解,并希望法院能多开展此类活动,让更多公众转变对破产的偏见,正确认识破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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