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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牌”开始申报 申报时间截至7月26日

2016年06月23日 11:08:05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倪雪均 编辑 张贤媛)日前,浙江省质监局发布《2016年浙江名牌申报评价指南》。从即日起到7月26日,我县企业可向县市场监管局申报浙江工业、农业、服务业、区域名牌。2013年认定的浙江名牌将于今年12月到期,本次可申请复评。

  据了解,符合《2014年浙江名牌申报评价指南》中发展重点导向的产业,予以优先申报评价。包括“浙江制造”品牌重点培育产业,浙江特色小镇重点块状产业,及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等全省重点发展的七大产业。

  本次“浙江名牌”采用指标量化评分方式进行综合打分,初选推荐名单依据得分排名情况确定,最终名单经行业部门征求意见、省质监局确定推荐建议名单、社会公示、名推委全体会议表决等环节后,予以公告。对于采取不正当方法获取“浙江名牌”产品称号者,将予以取消并通报,且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组织)的浙江名牌申请。申请“浙江名牌”的工业、农业、服务业除了符合相关规定外,其2015年申报产品(服务)的销售额需分别达到1亿元、3000万元、2000万元及以上。对于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列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重大装备国产化首台(套)产品,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重点产品等重要荣誉并形成成批生产的产品,以及传统文化特色产品、公益性突出的服务产品,适当降低销售额门槛。

  对于区域名牌申报产业,应与申报、注册和管理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申报主体一致,申报产业已制定主导产品联盟标准(含技术指标、管理、诚信等要求)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方标准,规模以上去也实施联盟标准的比例达到30%以上,注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加工企业达到30%以上,市级以上名牌产品销售产值须占申报产业内同类产品总销售产值的30%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产品申报数据达不到2016年“浙江名牌”申报条件;企业注册商标不符合要求或存在相关纠纷;申报企业近三年产品有被国家、省、市级质量监督检查判为不合格经历,或因重大质量问题遭到索赔、退货;申报企业近三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接受主管部门处理;遭到顾客、消费者质量投诉多,反映的质量问题严重,经查证属实;申报企业近三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近三年群众反映强烈、投诉环境问题较多,经查实或被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环境整治计划;申报企业近三年有税务违法违规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申报产品近三年销售额明显下降或申报企业发生严重经营性亏损;申报产品数据与统计部门核查数据严重不符的,都不予以评价。

网络编辑:周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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