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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启动专利保险制度

2016年05月26日 15:06:04 来源:平阳新闻网

  记者从县科技局获悉,日前,我县启动专利保险制度,凡购买专利执行险的企业发明专利,在保险期间若专利首次被侵犯,被保险人为保护专利而发生的“调查费用”和“法律费用”均由保险公司赔偿,此举极大提高了专利创新成果保护强度。

  据了解,此次专利保险由县科技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公司共同规划、统筹、实施。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费计算按首件专利投保基准保费2000元,以后每增加一件另按300元/件增加保费,每件专利赔偿限额是保险费的15倍,总累计赔偿限额为总保费的15倍,每件专利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该业务由人保平阳支公司常年受理。

  “专利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投保人的维权风险,更好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保护知识产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县科技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当面临专利侵权时,其申诉所产生的维权成本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少企业因此而在维权的分叉口踟蹰不前。专利保险可为专利权人提供对侵害专利权的人进行侵权调查和提出诉讼产生的调查费用和法律费用,调查费用包括调查费、公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据悉,为鼓励企业申报专利保险,今年1月15日,我县出台了《平阳县专利保险补助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专利保险补贴范围、标准和操作流程;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专利保险所支付的保费按50%比例予以资助。

本网记者 乙末 文字编辑 郑振国

网络编辑:朱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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