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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用100天时间 专项攻坚平安·标化工地创建

2016年04月26日 14:12:53 来源:平阳新闻网

  全面创建平安·标化建筑工地誓师大会现场

 

  4月15日,县住建局召开全面创建平安·标化建筑工地誓师动员大会,正式拉开我县建筑领域工地标化创建和平安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序幕。会议提出,从本月起,我县要用100天时间,专项攻坚平安·标化工地创建。会上,温州神光建设工程公司、鳌江旧城五期改建项目部、北京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阳分局等有关企业、部门代表先后作了表态发言,本县23家房建企业分别与县住建局签订了责任书。

  根据《平阳县建筑工地标化创建和平安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全县所有在建、新建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工地,皆被纳入了创建范围。它包括每个企业,每个工地、每个现场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一线作业人员,实现在建建筑工地创建全覆盖,全面掀起创建平安标化建筑工地的高潮。

  4月16日至4月30日是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企业要对标化创建和平安建设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六个一律”“八个规定”“十项要求”标准,认真做好工程现场的创建工作,尤其是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台帐资料要独立建档留存;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标化创建和平安建设的各项措施要求,真正履行监理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现场安全隐患,及时整改。5月1日至7月25日期间,县住建部门将根据创建内容及标准,组织检查组对县内标化创建和平安建设情况全面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工地,责令其整改,并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或约谈,予以信用扣分或不良行为公示。

  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县住建部门将对在建工地实行网格化管理,横向保证每个工程对应一位监管人员,竖向由单位各级负责人不定期进行督查,真正形成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职责明晰、责任到人,齐抓共管、无缝衔接的平安工地建设和标化创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同时,联合县平安办等有关单位,每月1次集中对各网格进行“四不两直”式暗访专项检查,实地督查创建成效。每季度按“六个一律”和“八个必须”标准量化问题率,对区域进行量化排名。在检查中,如有违反“六个一律”和“八个必须”标准,且问题率多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相关责任企业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六个月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

  此外,县住建部门创新机制,以管理信息化为突破口,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管平台,强化“工地远程视频”系统的监管功能,推行手机APP系统,实现实时数据、过程跟踪、全面覆盖等信息监管的新体系,真正实现部门、企业、工地的三级联动。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此项行动,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县标化工地、平安工地创建率达到100%,整体提升标化工地创建水平,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平安建设“六个一律”

  1.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一律要求配戴安全帽。

  2.各类人员证书一律要求真实有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3.建筑工地一律落实大门值班制度和工区隔离制度。要求对工地大门的开闭进行管理,落实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对新开工工地,要求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隔离措施。

  4.灭火器配置及楼层消防栓一律符合消防要求。

  5.临边洞口防护措施一律落实到位。

  6.工地平安创建台账一律符合要求。创建台账包括: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教育台帐记录齐全、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及定期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

 

  标化创建“八个必须”

  1.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必须按标准设置到位。

  2.车辆冲洗设施配备齐全,车辆出场必须冲洗干净。

  3.施工通道必须硬化、隔离到位。

  4.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堆放必须分类整齐。

  5.裸露场地及沙土堆场必须覆盖到位。

  6.施工现场及生活设施环境必须保持整洁卫生。

  7.建筑外立面、脚手架、安全网必须封闭严密、挂设整齐。

  8.土方运输、泥浆处置必须文明规范。

 

  平安·标化工地创建“十项要求”

  1.工地项目部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平安工地建设专项方案,并建立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专职安全员在岗履职。

  2.在主要出入口处显要位置悬挂“平安工地”匾牌。

  3.工地平安建设工作台账资料要独立建档留存,以备检查;

  4.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制度,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工资按月准时发放;建筑工地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不发生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没有雇佣童工,保证妇女合法权益。

  5.建筑工地能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状况、文明施工良好,安全设施齐全,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场容场貌;加强对各类桩基工程、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工程施工不危及周边居民房屋安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尽力减轻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6.加强对危大工程、高处作业等关键环节、重要部位的防控,提高施工现场的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如发生事故的,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并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及时报送事故情况、责任认定等相关信息。

  7.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临时设施采用彩钢板房的,其芯材的防火等级要符合要求。

  8.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道路要做到畅通、平坦,并定期做好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清洁。楼层要定期清扫,楼层内清理建筑垃圾应使用容器或小推车通过垂直运输设备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9.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制度。工地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有安全可靠的食品采购途径,无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10.工地应设有值班室,健全值班制度,对有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情报信息,发现及时并快捷有效地予以处置和化解。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和上报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渠道通畅。

  本网记者 周兆奕 文字编辑 黄佩佩

网络编辑:朱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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