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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税局灾后全力帮扶企业渡过难关

2015年08月13日 16:13:12 来源:平阳微国税

  受13号台风“苏迪罗”的影响,我县遭受了较大的灾害,强降雨引发山洪灾害给全县的工商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灾情面前,平阳县国税局第一时间安排人员深入企业进行政策宣传,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安抚情绪,提振信心,全力帮扶企业渡过难关。

  一、落实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落实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纳税人在台风中遭受损失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后可在税前扣除。企业对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按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如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保险单;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二、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因遭受台风损失,造成企业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经报省国税局批准后,可最多延长三个月。延期期间,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一律不加收滞纳金、不罚款。

  三、为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因受此次台风影响可向县国税局申请办理停业登记。

  四、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缓解灾后压力。县国税局一方面在台风来临之前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温馨提醒出口企业谨慎保管出口退税单证及备案资料,以免受台风影响造成损失。另一方面在台风过后及时了解企业受灾情况,开通热线服务电话,及时告知申报退税进展以及单证补办相关事宜。同时通过延长退税服务工作时间,优先申报电子数据,延长纸质资料送报时限,以便企业从容面对本月出口退税申报。考虑到企业灾后重建需要足额资金,县国税局积极向省国税局争取退税指标,并优先安排审核此类企业出口退税,使出口退税款快速送达受灾企业账户,帮助受灾企业恢复灾后生产。(平阳微国税)

网络编辑:方裘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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