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财政资金更好地残疾人服务,确保残疾人工作公平公正开展,加强对残疾人特困证的动态管理,县残联从3月份开始,对我县持有特困证的残疾人进行年审。目前已完成审查609人,43名持有特困证的残疾人因条件变化不再持有特困证。
据了解,残疾人特困证是针对困难残疾人推出的一项救助制度。持有特困证的残疾人在我县可享有多项优惠政策。其中,持有特困证的残疾人免缴合作医疗个人部分缴费,支付医疗费用时,除了新农合报销外,还能再享有60%医疗救助。另外,从今年开始,持有特困证的残疾人还可享受县残联的医疗康复救助政策,除去医保、民政部门的报销及救助外,残疾人自负费用超过3000元的,还可以进行再次救助。除医疗救助外,我县还为特困残疾人提供了助学补助、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减半等优惠措施。
据悉,我县10个镇(乡)持有特困证残疾人有1166人。此次年审要求,已持有特困证的残疾人提供其去年的动态收入证明,各镇(乡)在对其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后,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再上报县残联审核。部分人群或因经济条件有所提升而不再符合相关标准的,将退出特困范围。
(平阳新闻网记者 周兆奕 见习记者 张茜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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