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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7日平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5年02月07日 23:17:09 来源:平阳新闻网

  平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胡方勇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在中共平阳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县第十二届党代会四次会议和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依法治县”,着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着力推动法治体系建设,着力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利,更加有效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为我县实施工业强县、服务业兴县战略,推进依法治理和转型升级、赶超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网络编辑:雷鹏

平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