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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同呼吸 就要共责任

2014年03月03日 17:02:23 来源:平阳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赵哲璐)2013年秋冬季以来,全国各地众多城市相继被雾霾笼罩,尽管相比之下,我县空气质量较为优良,但也不免受到“大气候”影响。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平台实时监测显示,2013年12月份,我县一度出现空气质量指数重度污染和轻度污染,令人担忧。近期,我县受气象条件等众多因素影响,空气质量出现好转,但要彻底驱散雾霾还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据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急剧下降,全县被雾霾笼罩。尤其是大年三十晚上,到处在放鞭炮,产生大量污染气体,监测仪器都爆表了。据了解,人们通常所说的雾霾天气中的雾和霾是有很大区别的。其中,雾是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气溶胶系统,多出现于秋冬季节;而霾是由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粒子组成的。究其原因,大气空气气压低,空气不流动,使空气中的微小颗粒聚集,漂浮在空气中;地面灰尘大,空气湿度低,地面的人和车流使灰尘搅动起来;城市的汽车越来越多,导致排放的汽车尾气量急剧增多;工厂制造出的二次污染,以及冬季取暖排放的CO2污染物等,众多因素都导致了雾霾天气的出现。

  自县环保局对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以来,我县的空气优良率为85.7%,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微小颗粒物PM2.5。春节过后,因冷暖空气交替频繁,连续降水,气象条件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明显转好。2月26日16时,记者登录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平台看到,我县两个监测点PM2.5近1小时均值分别为27微克/立方米和24微克/立方米,都属优。不过,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不能因此就断言我县已经告别污染。由于空气的流通性,会带动污染物一起流动,这不是“扫清门前雪”就能解决的问题。

  雾霾天气人人都是受害者,提升空气质量不能仅仅依靠环保部门单方面的努力,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空气污染应该要求所有与空气治理相关的部门人员主动坚守岗位,从机动车、工业、燃煤、扬尘四个方面加大对违规者的查处力度,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更严密监控甚至要求其停产。此外,全社会应通过各种渠道,更广泛地呼吁市民减少开车,减少尾气排放,同时要求公交系统适当延长服务时间。

  面对雾霾,我们不能束手无策。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市民,都依然应该有所作为,而不是把命运交给不知何日将至的“西北风”。既然是同呼吸,那就需要共责任,雾霾天每个人都不能独善其身。喜欢蔚蓝天空和新鲜空气吗?就从自身做起吧。

网络编辑:谢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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